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71F/2023-00132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水务局 |
| 名 称: | 深化隐患排查 防范安全风险 银川市水务局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梁言顺关于对金凤区宝湖路口安全生产事故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8月30日,银川市水务局组织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银川市水务局副局长蔺琳带领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站及运行管理科先后前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项目、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第一至第三拦洪库提标改造工程,通过施工现场查看、随机询问和查阅资料等形式,以各类施工机械、车辆、脚手架、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为重点,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好专业施工车辆及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作业全链条管理;施工范围是否安装警示灯、喷涂明显标志图案、设置作业警戒线;施工现场是否随意出入,在工作区外停留和违法违规驾驶;施工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作业人员是否具备有效证件,是否做到人证合一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管理问题,现场给予指导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责任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检查组指出,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心理、松懈思想,严格项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作业期间安全员巡查、维护等制度,确保作业期间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及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信用惩戒,坚决杜绝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平稳有序。
下一步,银川市水务局将持续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采取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随机进行检查,盯紧盯牢重点节点和关键部位,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坚决防范遏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